关于开展2025年“黄浦区教育系统人才安居保障”申请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06-24
作者:姚澄
根据《上海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》(沪建委〔2021〕46号)、《黄浦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》(黄委发〔2022〕6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黄浦区人才安居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黄人才〔2025〕5号)等文件精神,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黄浦区教育系统人才安居保障分配额度,为教育人才提供安居补贴,逐步解决优秀教育人才阶段性安居困难。
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,货币补贴为补充。成功获得黄浦区教育系统人才安居保障人才认定的对象,配租区级人才安居租赁房源的,由区人才资金给予应付租金20%的安居补贴,最多不超过每月3000元,保障周期为2年。区级人才安居租赁房源包含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类型。
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有本市常住户口,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、居住登记凭证等。
2.黄浦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,与黄浦区教育系统下属单位签订3年以上(含3年)劳动合同,依法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、个人所得税。
3.申请人住房困难,申请者及其配偶、子女在沪无房的优先。申请家庭位于浦西7个中心城区、浦东新区(外环以内)的,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本人和配偶、子女拥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情况核定。
4.申请人还需符合市、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相关规定。
5.教职工夫妻均在黄浦教育系统,均符合条件的,只能一人申请。
6.已享受本市廉租住房、区级人才公寓、区筹公共租赁住房、租房资助类补贴等保障政策的不可再申请。
有需要申请的老师,请于今天(周二)下班前向姚澄老师进行预报名。
关于开展2025年“黄浦区区筹房源人才安居保障”申请的通知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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